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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私家侦探社是什么样的

2022-12-10 阅读次数:

早期私家侦探社谈到私人侦探,很多人都会自然地联想到侦探小说大师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虽然福尔摩斯是个文学作品中虚构的人物,但是他的名字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成为私人侦探的代名词。
20世纪80年代初期,英国一家名为《真正的侦探》的杂志曾经做过一次问卷调查,其中有一项是要求读者写出其最喜爱的侦探的名字。编辑的本意是让读者在该杂志报道的真实案例中选出一名侦探,但是很多读者都写上了福尔摩斯。这一方面反映出英国人的幽默,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福尔摩斯在英国人心目中的地位。文学来源于生活。福尔摩斯的故事其实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19世纪后期英国社会中犯罪侦查的状况。
据说,柯南・道尔本人通过撰写福尔摩斯探案故事,也学习和积累了不少犯罪侦查的知识,并且曾经以“私人侦探”的身份帮助法庭查明了一些疑难案件。例如,在1903年发生在伯明翰的乔治・埃达治案件中,柯南・道尔就根据泥土种类的科学鉴定结论而成功地在法庭上证明了乔治无罪,使那个无辜的青年人免受牢狱之灾。作为一种社会传统,英国人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都把维持治安和追诉犯罪视为公民的私事。
直到十七八世纪的时候,英国的警察和治安法官还都在很大程度上具有“业余”和“民间”的性质,而刑事案件的起诉则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正式从“私诉”转为“公诉”。不过,大约在17世纪的时候,随着英国社会中犯罪数量的增长,在一些大城市中便出现了职 业性“告密人”或“捕盗人”。这些人或者向法庭提供有关犯罪或罪犯的信息,或者亲自去抓捕罪犯并交付法庭审判,然后从事主或法院领取酬金。开始时,这些人只是偶尔为之,后来便逐渐以此为业,成为早期的私人侦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