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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公司-别让“维权”成为敛财的手段

2022-08-02 阅读次数:

济南打假公司网近日,“农民卖扣碗被举报为三无产品,法院判罚退赔5万”一事引发舆论广泛关注,职业打假再成热议话题。客观来看,当事人售卖三无产品,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处其对购买人退换货款并十倍赔偿,这一切都符合法律规定,无可厚非,但人们热议的焦点在于,购买人的职业打假行为,是否存在将“维权”当作敛财工具的嫌疑。

所谓民以食为天,国家制定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初衷都是为了进一步保障人民食品,法律法规中一些赔偿规定也是为了加大一些无良商家的违法成本,对其产生一定的威慑力并给予消费者更多的补偿。但一些职业打假人的出现,却使事件一定程度上“变了味”。他们大都针对一些农产品自加工的家庭作坊,采用大批量购买的方式以获取更多的赔偿金额,此次事件中的购买人亦是如此。在此之前他就已起诉过多家小作坊及副食店,并多次撤诉,以此很难不让人质疑其是在以维权为幌,实为借此“碰瓷”。
当消费者权益收到侵害时,维权是必要的手段,我们提倡也支持正当的维权,每个人都应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但出于其他目的,借法律手段谋取自身利益的行为,我们都应该谴责。法律是用来保护弱者,而不是用来欺负弱者。这需要社会层面上加强引导,宣扬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获取利益不应存在投机心理,运用法律也应秉承应有的公德心和同理心。
同时,我们也并不是说弱势的一方违反法律就不需要收到处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的违法行为都应该付出代价。作为生产者,一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好自身责任,从源头保障好食品安全,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职业打假“的”碰瓷“行为。唯有生产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监管部门履行好自身监管责任,消费者树立正确的维权理念,社会上广泛宣扬正确的价值观,各方形成合力才能真正筑起食品安全屏障,保障人民健康。
别让”维权“成为敛财的手段,保障食品安全,我们共同努力。